国标代码:13330 云南省代码:5339

科技处

关于做好云南省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投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05 访问量:

各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4/0826/c431028-40306326.html和云南省社科工作办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云南省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投标工作的通知》https://www.ynxc.gov.cn/html/2024/xiangmushenbao_0904/3014938.html,为认真做好投标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要求

(一)投标团队须按照《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大专项招标选题》(以下简称《招标选题》)(附件1投标,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二)投标者须按《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投标书》(以下简称《投标书》)(20248月制)(附件2)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填报其他版本无效。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不得以大量图片代替文字表述。

二、投标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和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1人。

(二)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投标。以结项证书标注时间为准(926日前)。

(三)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申请人,可以作为首席专家投标本研究专项。但已申报项目如获立项的,本次投标项目将不再立项。

(四)投标者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在本批次招标中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且不作职称、学历限制。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二、投标方式

本次投标以线上申报为主,部分选题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线上申报:请招标团队认真撰写《投标书》,并将完整签字盖章版《投标书》(上传至“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网络申报系统于915日零时至926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二)线下申报:《招标选题》中序号为721131173个选题采用线下申报,不得在申报平台上填写提交任何数据。招标团队须在2024920日前将纸质版《投标书》一式一份、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一式1份报送至科技处(慧宇楼116)。科技处将进行初步审核,后续提交事宜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提交的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只能是论文或专著,且须与投标选题研究领域高度相关。其中,代表性研究成果为论文的,投标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代表性研究成果为专著的,投标者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代表性研究成果和《投标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二)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研究成果。非代表性研究成果为决策咨询报告或涉及国家秘密、内容敏感的,一律不得将相关材料(内参、要报、专报,批示件、批示抄清件,采纳或采用证明,以及上述材料原文档等)作为附件上传至申报系统,可使用空白文档代替附件。

(三)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且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跨部门组建课题组成员,建议由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专家学者担任子课题负责人。如获中标,投标者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四)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颖

联系方式:15840423807

邮箱:kmcckjc@163.com

 

相关附件:

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大专项招标选题

附件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投标书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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