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代码:13330 云南省代码:5339

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育部、教育厅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专业、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实际及学校重点工作,聚焦我校实践教学质量、教学评价体系、学生发展管理、“人工智能+”等领域中亟待突破和解决的重难点问题。申报人可根据以下选题方向,结合研究兴趣、学术积累,自拟题目深入开展研究。
01 思政课堂传承中华文化;
02 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与实践;
03 教学模式的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探索;
04 构建新型导学关系,建立学生科研能力的提升机制;
05 创新“学科专业+重点产业”建设机制,建立服务产业发展学科专业群,增强服务重点产业能力;
06 快速布局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急需学科专业,提高学科专业设置敏捷度;
07 突破学科专业传统口径,培养复合型人才;
08 产教融合项目制课程改革;
09 “AI+学科专业”“人工智能+课程”的教学实践改革;
10 教材使用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研究;
11 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评价机制;
12 专业与云南发展匹配度分析;
13 建设适应人才培养的“微专业”;
14 自选课题。
二、申报说明
(一)项目要求
项目应以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大胆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成功的经验,体现先进性、科学性、创新性。同时,需着力解决我校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实现研究成果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教育管理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数量不限,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
(二)项目情况
本年度拟立项培育不超过20项,立项经费为0.5万元/项,研究周期1年。
(三)申报条件
1.本校在职教师,对申报项目有一定的研究积累。
2.有在研教改项目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未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被“中止”或“撤项”的2年内不得申报由学校资助的各类科研项目。
3.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含2项)课题。
三、申报程序
(一)学院初审:教师根据相关通知填写《昆明城市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及《昆明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并提交至各学院负责科研工作的老师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指导初审后择优遴选排序,每学院最多不超过6项,并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材料报送至科技处。
(三)学校评审:科技处组织校内外专家组,通过材料评审、排序名单等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拟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立项并纳入校级重点培育项目库。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一经立项,课题名称、研究内容及科研团队中的团队成员等不得中途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主持人,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和科技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经费预算调整(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等)依据《昆明城市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昆城院教字〔2021〕59号)规定执行。
(二)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的项目成果均应注明相应类别科研项目,未标注的成果不予认定为校级项目成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颖
邮箱:kmcckjc@163.com
相关附件:
科技处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