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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关于做好《云南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征稿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19 访问量:

 

各单位:

        根据【《云南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征稿启事】(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主要面向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含单列学科项目、委托管理项目)承担者、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承担者,以及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承担者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承担者公开征集稿件,欢迎其他社科研究工作者积极投稿。

二、征稿要求

一)围绕党和国家重要部署及云南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以及学术界热点和前沿问题,进行学理分析,提出创新观点、对策建议。

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

三)突出问题导向,有较强的思想性、时代性、前瞻性,观点鲜明、逻辑清晰、文风朴实,语言精练(正文3000字以内,内容摘要350字以内)。

四)无知识产权争议。重要事实、数据、引文要标注出处,核实准确无误,文责自负。

五)一般性的学术研究和调研报告成果、不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不在采用之列;已通过其他渠道报送或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属征稿范围;已投《成果要报》的稿件不得同时一稿多投,重复报送稿件不予采用。

、稿件受理

(一)省社科办长期受理投稿,此次投稿由科技处审核把关,统一接收发送。

(二)邮件主题写明“《成果要报》投稿”。《成果要报》文本格式、样稿等可参考云南宣传网—“理论社科”—“成果选登”栏目已刊登稿件。

二)投稿时请注明项目名称、立项、结项等情况,并附第一作者的单位名称、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

三)若稿件存在涉密或不宜公开等内容的,需按有关规定送相关部门审定,并按保密要求报送。拟采用稿件需进一步修改的,请遵照编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送。如不同意修改,请事先申明。

四、激励措施

一)根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云宣通〔2020〕17号),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获得省部级(含)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并被厅局级(含)以上有关部门采用的,或被《成果要报》采用2次的,该项目可以申请免予鉴定结项。

二)未获得立项资助且被《成果要报》采用的研究成果,该成果第一作者以相同或相关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经专家评议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获得立项或以特别委托、后期资助等方式给予立项,资助开展后续研究。

三)被《成果要报》采用的稿件的作者,以成果认定、精神鼓励、科研激励为主,不发放稿费。

四)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研究成果等,省社科工作办将择优向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等成果集萃平台推荐。

五)《成果要报》编印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含)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用的,学校将给予作者适当的奖励激励。

六)省社科工作办每年对各单位稿件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梳理,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通讯地址:昆明城市学院海源校区慧宇楼116室

联系人李颖

邮箱:kmcckjc@163.com

 

附件1:《云南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征稿启事

附件2:《云南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稿件格式

 

科技处

202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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